(一)企业自主申报。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地经信部门、有关省级企业集团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企智造在线公共服务应用(https://xzz.jxt.zj.gov.cn)进行申报,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二)地方初审报送。各地经信部门于12月9日前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协同管理系统(https://xzz.jxt.zj.gov.cn/adminPcXzz)完成初审,统一行文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经信厅,同时抄送当地财政部门。宁波市及所辖县(市)由宁波市经信局统一汇总报送。省属企业可直接行文报送省经信厅。行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详见申报推荐名额表(附件3),针对消费品领域可适当倾斜。若申报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数不超过5个。
(三)组织评审认定。由省经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认定,确定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名单。
(四)加强应用指导。“浙江制造精品”以提升浙江制造产品市场知名度、竞争力、附加值为主要目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享受“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请各地加强“浙江制造精品”的政策宣传和指导,择优推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经济效益好的产品。
联系人:省经信厅联系人:潘婷婷、余德游(消费品领域),电话:0571-87058172、87059131。
平台操作使用咨询:丁晓伟,联系电话:1586813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