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申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index/enter,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资料或上传资料(申报手册地址:https://nbpi4.yuque.com/docs/share/3d8cdb62-7d69-48c7-a192-9b50fb04d7aa?#)。因首次开通线上申报,申报企业此次还须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由各地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3日,截止日期后申报通道关闭。
2.属地经信部门牵头对企业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属地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审核意见汇总表(附件4)。审核意见汇总表导出后,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盖章后,于5月18日前通过系统上传市经信局,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3.市经信局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实后,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补助意见,在市经信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下拨补助资金。
联系人:市经信局企业处 颜靖靖,联系电话:89186401,手机:15957490312,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09室;在线申报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7560592,17374100132。
附件:
1.宁波市2021年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情况表
2.宁波市2021年度工业销售收入首次上台阶企业申报表
3.宁波市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上台阶企业申报表
4.审核意见汇总表
5.区(县、市)和管委会经信部门申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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